农田地膜经过30多年大范围、大面积使用,残膜逐年增多,地膜效益和污染加剧的矛盾渐趋尖锐。为此,新疆开展废旧地膜综合治理,拒绝超薄地膜生产销售使用,规定残膜100%回收。
新疆规定残膜100%回收以缓解环境污染
新疆的棉花,大约有2/3的种植面积使用地膜。据统计,覆膜平均使棉花增产16%,而覆膜20年的棉田残膜却会使棉花减产12%,增产部分几乎被残膜危害和地膜成本抵消。
“目前使用的地膜主要成分是聚乙烯,它在土壤中极难分解。大量残留在土壤中的地膜不仅会破坏土壤结构,也会阻碍土壤中水分和养分的运输,导致土壤环境恶化,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,导致减产。”新疆农科院土肥所所长王新勇说,据调研报告显示,当土壤中残膜量达到每亩3.5公斤后,棉花会减产 11.8%―22%。而且种子若播在残膜上,烂种率和烂芽率也会大大增加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光表示,残膜的危害现在能被观察到的只是农作物减产,但会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其它形式的污染,眼下尚缺乏长期和系统的跟踪研究。
“2013年我们测算新疆地膜覆盖农田中每亩的地膜残留量是16.88公斤,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到5倍。经过两年多治理,现在残留量应该有所下降,但新疆依然是我国土壤‘白色污染’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。”董新光告诉。
据初步统计,新疆地膜覆盖面积大约保持在5900万亩(含兵团),年使用地膜约25.5万吨左右,但年回收使用率不足10%。董新光说,残膜污染已成为制约新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隐患之一。
为破解这一难题,从2012年开始,国家在新疆实施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,先后在新疆46个县市开展了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。到目前为止,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3.49亿元,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建设、生产加工设备购置以及残膜回收站点建设等,以提高新疆废旧地膜回收和再利用能力。
从今年5月1日起,新疆正式实施农田地膜管理条例,不但拒绝超薄地膜生产销售使用,并规定废旧地膜要做到100%回收。
两大难题制约残膜回收:高效机械回收技术难突破,回收后二次利用成本高、收益低
专家分析,残膜回收目前面临两大难题。“首先面对的瓶颈是高效机械回收技术难以突破。”王新勇说,新疆使用地膜的种植作物有玉米、土豆、棉花、瓜类等,覆膜方式既有一膜四行,也有一膜两行,品种和模式复杂,单一型号的回收机械无法适应,复合型号的机械因研发难度大、使用率低等原因又难以进入市场。
回收后二次利用成本高、收益低也是残膜治理之痛。董新光说,再生利用一般用于生产滴灌带,但回收残膜生产滴灌带的成本大概是0.15元/米,而直接用原材料生产的成本只有0.09元/米,残膜处理加工后价格上没有竞争优势,过程中还会产生二次污染,生产企业无法靠市场效益支撑发展,只能依赖政府资金扶持。“但企业自身难以盈利,仅靠这些资金支持,难以实现可持续经营,生产积极性不高。”王新勇说。
为了促进残膜回收,新疆在聚乙烯地膜的厚度上制定了地方标准,要求达到0.01毫米以上,“聚乙烯地膜国家标准是0.008毫米±0.003毫米,为降低价格,目前使用的都是比较薄的,回收难度大。”董新光说,厚度增加,回收机械在技术上有所突破,会大大增加回收率,回收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充足,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。